环境影响评价 |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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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216井、宁217井钻井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9-01 浏览量:145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宁216井、宁217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及结论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宁216井、宁217井钻井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宁216井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沐滩镇同乐村;宁217井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沐滩镇犀牛山村
    (4)项目总投资:2.3亿元
    (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钻井工程,其中钻前包括新建井场、公路、集液池、填埋池、放喷坑等以及临时房屋、设备基础等;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完井,以及完井后污染物治理和无害化处理等,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钻井工程钻前工程占地少,对生态环境产生轻微影响,井场建设产生少量扬尘及噪声,影响小。

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废水,交由第三方处理机构进行处理;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用于农灌,影响小。钻井期柴油机废气达标排放,测试燃烧时间短,对大气环境影响小。钻井岩屑、废泥浆经井场预处理后交由第三方处理机构进行资源化利用。针对钻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周边居民协商解决噪声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项目的建设对增加清洁能源天然气供应量,探明地区天然气储存情况,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通过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有积极意义,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小;项目建设期间、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很小,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该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建设项目环境可行,选址合理。风险事故对环境产生一定危害,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对环境造成较重大影响,但事故发生机率低,通过严格按行业规范和环评要求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定较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抢修方案,环境风险值会大大的降低,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公众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了解,对天然气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的认识,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6010798

邮编:610041

(二)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号西南油气田科技大厦1710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28990895

邮编:610041

E-mail:36293775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日